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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考热”为何再度升温

1999-11-2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计亚男 通讯员 余亚仕 张宪辉 我有话说

一年一度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今年再创新记录,报考人数超过18万,比去年的14万增加28%,比1995年的11万增加了61%,使近几年持续出现的“律考热”再度升温。

考生来自各行业

像往年一样,今年的应考者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除应届毕业生和待业人员外,还有工人、农民、公务员、教师、现役军人、企业职员等。但不同的是,今年参加考试的大多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占73%。党政干部也占了较大比率,达4.3万人,占30%。另外应考人员的学历水平也有所提高,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40%多。

在应考人员中,年龄最大的是北京迅达经贸信息传播公司董事长赵凤翔,今年76岁,去年就参加过律师资格考试。他说,参加考试不是为了拿本子,而是要充实法律知识。56岁的胡立奇先生在国内贸易局任职,今年也是第二次走进律师考场,他坚持自学法律已近10年。他说:“虽然以后从事律师工作的机会不多,但知识是一种财富,不会过期。如果我拿到律师证的话,就可以做法律咨询,或在单位里为老干部讲法律课,宣传法律知识也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北京市同心律师事务所的李一士律师,1996年已通过律师考试。他认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律师业的发展,律师业务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社会作用越来越大。再加上较高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所以很多人看好律师这个职业。考律师的人越来越多是好事情,即使以后不从事律师工作,但至少懂法的人多了。

“律考热”不会降温

律师是个新兴的职业,在就业选择中受到关注也在情理之中。但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积极投入,并且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升温呢?

司法部部长高昌礼从多个方面分析了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

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时期。依法治国方略载入宪法,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制教育得到全面加强。这为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越来越多的人对我国律师事业的前途充满信心。

人们的法律意识大有改观。过去人们讲得是“理”、“礼”,“法”的意识淡薄。如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198个地级市和2000多个县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特别是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的专线电话,使人们可以更加直接方便地寻求到法律服务。这些举措使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被强化。

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大增。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正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接受。因而,带动社会各方面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大量增多,这使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供需矛盾日益明显。特别是现有律师的数量和业务质量还不能完全适应需求,律师的数量有待适度发展,律师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包括专业素质、文化素质和文字素质。这些情况使更多的人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希望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进入执业律师队伍。

律师的社会声誉提高。1997年,北京市一次调查显示,最看好的职业是教师,然后是科研人员、医生、工程技术人员、律师和体育明星等。律师职业声望的高低,反映出人们的观念和价值取向。许多机关分流人员把从事律师工作,作为自己再次择业的首选目标。一些在职干部也希望获得律师资格以证明自己的法律素质,增强竞争能力。

司法部律师资格考务中心负责人闫欣认为,“律考热”同律师职业的特点也有很直接的关系。律师职业知识含量高,工作自由度大,人为约束少,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才能,因此对年轻人很有吸引力。他说,“律考热”现象将会持续下去,因为带动“律考热”升温的一些基本动因还在继续增强。

但一位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张律师对“律考热”持不同看法,认为报考律师的人一年比一年多,就目前情况看是弊大于利。他说,律师行业受社会经济条件和法制状况的制约,它的发展要与整个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在短时间内让大量良莠不齐的人涌入律师行业,对整个市场造成了很大冲击。生存的艰难和竞争的无序,使极少数人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不顾职业道德违规操作,对律师的社会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他认为,律考对象应以专业对口的大学生为主。

呼唤统一的考试制度

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建立,在选拔人才提高律师从业水平,推动全国普法工作促进法学教育发展以及树立我国依法治国形象等很多方面,都起了突出的作用。据了解,自1986年实行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制度以来,至今共进行了11次考试,12万多人通过考试获得律师资格。目前从业律师,几乎都是经过考试得到从业资格的。

对于进一步健全律师资格考试制度,司法部已有了长远规划,总的思路是两条:一是严密组织,把住律师行业进人质量关;二是科学考试,为选拔法律专业人才创造条件。高昌礼部长说,从长远看,要不断总结经验,在条件成熟时,为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做准备。从近期看,要修改规章完善制度健全机构改进运作,使组织考试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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